通 知
(2008)粤丰律文字第3号
自事务所网站升级后,咨询业务不断增加。为了加强和完善法律咨询工作,事务所决定从2008年5月16日起,由王松、黄家真同志全面负责事务所的法律咨询工作,王松同志担任该项工作的主管。
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