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粤丰律文字第2号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04 15:07:55
通 知
(2010)粤丰律文字第2号
为理顺及规范事务所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经事务所管理层研究决定,决定任命黄家真同志为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
本决定自2010年2月4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
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