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时间:2014-12-23 15:15:19
(2014)粤丰律通字第28号
经第四次实际管理人会议讨论并通过,任命欧绍贵同志为本所部门会议召集人。本任命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