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实际管理人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14-12-22 09:44:59
时间:2014年12月19日下午
参加人员:谢丰凯、叶业翰、李广辉
列席人员:欧绍贵、余亿深
记录人:黄美玲
会议决议:
1、会议再次讨论了本所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一致同意并作出了适当调整的决定;
2、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取消实务管理人制度、设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决定;
3、会议讨论了调整本所办公室主任、诉讼部主任职位及设置事项,一致同意并通过了任命黄美玲为办公室主任、余亿深为诉讼部主任的决定;
4、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成立潮阳、潮南片区村居顾问小组升级为村居法律顾问团队的决定;
5、会议通报了有关本所项目顾问及非诉讼业务团队、传统业务及法律顾问团队筹划建立的工作情况;
6、会议讨论了本所有关人事变动情况,通过了招聘一名兼职财务总监的决定。
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