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接受外国当事人委托
发布时间:2013-07-01 10:30:02
2013年6月17日,本所接受泰王国富生企业有限公司(FUSEN ENTERPRISE CO., LTD)的委托,并指派谢丰凯律师、黄绮婷律师及郑伟实习律师担任其与江苏弘业永盛进出口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