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粤所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7 11:22:39
通 知
(2011)粤丰律通字第10号
为扩大本所律师的宣传面,本所拟对事务所网站进行改版,即将首页《主任律师》版块改为《本期推荐律师》。本所的全体律师,包括专职、兼职律师将有机会在网上得到每人一个月的推介,请各位律师准备好资料,并积极配合办公室落实这一项工作。
本次活动由黄绮婷负责,黄家真负责协调。
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