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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代理风险案件的规定开始执行
发布时间:2011-03-02 13:23:14
为了规范本所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律师自觉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的自觉性,本所于2011年1月26日出台了《广东丰粤律师所关于律师代理风险案件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全所律师的意见后,该规定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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