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4日,汕头一中高中学生谢冬雯、沈辰、曾艾琳三位同学为响应学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倡仪到我所见习。见习期间,几位同学敏锐的思维方式、勤快的工作态度以及完成工作的出色表现,深得全所律师及工作人员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