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剧普法丨“大宋女子事业天团”来袭!《梦华录》里的这些法律点你看懂了吗?
“大宋女子事业天团”来袭!近日,由刘亦菲、陈晓、柳岩、林允领衔主演的古装励志剧《梦华录》,获得了不少网友的喜爱。剧中三姐妹认真“搞事业”,剧外法报君致力“搞普法”,抛开年代背景,假如生活在现代,三姐妹遇到困境该如何破局?
问题1:赵盼儿与欧阳旭本有婚约,欧阳旭突然悔婚另娶,赵盼儿可以要求欧阳旭偿还之前所置办的田产吗?
针对该剧情可分三种情况来看:一、如果该不动产登记在赵盼儿名下,则欧阳旭只具有不动产的使用权,而不具有所有权,在该情况下,赵盼儿出资置办的不动产仍属赵盼儿所有。二、如果该不动产登记欧阳旭名下,该不动产系恋爱期间赵盼儿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赠与欧阳旭,这一行为应定性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就或者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三、如果该不动产在恋爱期间登记为赵盼儿与欧阳旭双方共有,欧阳旭一方未出资,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
问题2:傅新贵瞒着孙三娘将儿子过继出去,合法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傅新贵瞒着孙三娘将儿子过继出去的行为不属于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情况,相应的过继行为也是不合法,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孙三娘并未丧失对儿子的抚养权。
问题3:宋引章遭遇家暴,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家暴导致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方面一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问题4:羡慕别家生意火爆就开店效仿,是否会侵权?
如果效仿的店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装潢、菜单或通过其他足以让人误认为与三姐妹店铺有特定联系的行为模仿三姐妹店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属于混淆行为,三姐妹可以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如果效仿的店铺使用与三姐妹店铺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三姐妹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同时可以主张因对方侵权而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题5:故意找人闹事、诬陷“半遮面”,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二人捏造中毒死亡事件陷害“半遮面”,其诬告陷害一旦得逞,“半遮面”经营者可能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受到刑事处罚,因此,兄妹二人涉嫌诬告陷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指出的是,乳娘指使他人实施诬告陷害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的规定,乳娘构成诬告陷害罪的共犯,系共同犯罪的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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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