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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堂

追剧普法丨《人世间》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你注意到了吗?

发布时间:2022-03-09 15:04:56

《人世间》作为展现中国老百姓近50年生活的电视剧,阐述了特殊时代下的中国人是如何凭借自己的汗水和智慧扎根生长,开出希望的花。自开播以来就引起了观众们的热议,相关话题频上热搜,受到了广大观众的认可。


虽然,《人世间》演绎的是20世纪90年代的故事,但是现行的《民法典》与彼时适用的《民法通则》《继承法》及司法解释等,对剧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规定没有区别,所以本文一律引用民法典分析解答。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骆士宾的遗产如何处理的问题。


剧中案情设定如下:


1、早年,骆士宾通过暴力手段强行与郑娟发生了性关系,郑娟随后生下一子周楠,但是二人并没有因此成婚。再见面时,骆士宾已经成为了一名企业家,娶妻曾姗,彭心生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而此时的郑娟也嫁给了周秉昆。


2、骆士宾在生前立下了遗嘱,自己去世后,由周楠继承公司的全部股权,但在周楠没有成为董事长之前,所有股权由彭心生代持。不过骆士宾在周楠去世后,并没有修改遗嘱。


3、周楠先于骆士宾死亡。


4、骆士宾名下的公司股权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其他遗产,统一按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讨论。


问:骆士宾去世后,他的遗产如何处理?


答:骆士宾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分一半出来归曾姗所有,剩余的财产属于骆士宾的遗产,曾姗对此享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3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分割遗产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问:骆士宾去世后,所立遗嘱是否生效?郑娟夫妻是否可以根据遗嘱代位继承公司股权?


答:遗嘱不生效,郑娟夫妻也不能代位继承公司股权。争议产生于骆士宾的遗嘱。我国法律规定了四种遗产继承形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条的规定,我们应当尊重骆士宾订立遗嘱的意愿,意味着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没想到的是周楠出现了意外事故先于他去世,这就导致遗嘱无法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4条的规定,此时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骆士宾的公司股权应只能适用法定继承,也只能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曾姗继承,郑娟夫妻自然不能代位继承公司股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8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3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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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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