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剧普法|《谁是凶手》中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近期,由赵丽颖、肖央、董子健领衔主演的悬疑刑侦罪案网剧《谁是凶手》,引发全民探案的追剧热潮。该剧讲述了一起发生在海舟市的连环凶案,在真相尘封了十七年之后,与这宗悬案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们,在各自不可告人的秘密中,一起等待真相浮出水面。
【1】
故事要从2000年说起,彼时还是个孩子的夏木,被寄养在老师夏金兰家里。对于夏木而言,老师就像母亲,在他心里有着无比重要的位置。所以,在偷听到夏金兰可能要结婚的消息后,敏感的夏木担心老师婚后可能会抛弃自己,便和夏金兰闹起别扭,趁夏金兰外出买鱼的空档,拿走了她的戒指,还独自跑到废弃阁楼发呆。
Q:和夏金兰是师生关系的夏木,可以阻止夏金兰结婚吗?
A:公民有权决定自己与他人结婚或不结婚,任何人都不得妨碍公民行使这项权利。
【法条】
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
夏金兰买完鱼后回家,在楼梯间遇到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子。该男子趁夏金兰开门的瞬间,将麻醉剂注射进夏金兰的脖子,夏金兰晕倒后被其拖进家里残忍杀害。凶手采用的是割腕放血的方式,并在受害者面前摆放一个闹钟,让受害者眼睁睁见证自己生命的流逝直至死亡,而凶手则享受这个过程。
Q:凶手这一系列行为应承担什么罪责?
A:凶手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客观上采用割破夏金兰静脉放血,最终导致夏金兰失血过多死亡,凶手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法律后果。
【法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由于一直未能抓到凶手,“海舟案”(夏金兰被害案等多起连环杀人案被并案调查,称“海舟案”)被尘封十多年,当初的重案组新人冷小兵也成为了一名从业多年的老警察,受害者夏金兰的学生夏木也长大成人,从警校毕业后来到重案组。这天,冷小兵接到报案称森林公园发现男尸,冷小兵带着夏木等人赶到案发现场展开调查。原来死者马煜喜欢虐待动物,其电脑里有多达上百部虐待动物的录制视频,大部分都是有主人的宠物猫狗,最终被人报复致死。
Q:如果马煜还活着,宠物猫狗的主人告发马煜,他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A:马煜需承担民事责任,宠物猫狗的主人对于宠物猫狗具有所有权,马煜损毁他人的财物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宠物猫狗属于比较名贵的品种,马煜也有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4】
随着“马煜案”的调查,冷小兵和夏木接触到心理医生沈雨。沈雨和“马煜案”“海舟案”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于是,沈雨和她的朋友胡刀刀以房客身份,通过中介找到一户出租房,地点正是夏木家对面。胡刀刀在沈雨的要求下,安装监控设备随时监视夏木的一举一动。沈雨还趁夏木不在家时,偷偷入室拍下了夏木黑板上的各种案情分析,以及翻看他的手机内容和房间。
Q:沈雨不仅监视夏木,还借机闯入夏木家里,她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
A:沈雨监视夏木属于侵犯夏木隐私权的行为,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而隐私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如果夏木发现沈雨在监视他,可以选择报警,同时可以向法律申请禁令要求沈雨停止侵害。
【法条】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5】
一案未平,一案又起。一天,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来到派出所自首,她自称杀死了自己的老公。该女子名叫曹瑛侠,是个已经结婚多年的家庭主妇。警方在审讯时发现曹瑛侠状似疯癫,总是重复一样的话,警方通过曹瑛侠的证词分析她的丈夫吴明可能一直在对她进行精神控制。调查发现,吴明长期给曹瑛侠发送侮辱性的短信,通过人格侮辱、言语侮辱等不断贬低她,曹瑛侠不堪遭受丈夫长期 “精神PUA”而走上极端。
Q:吴明对曹瑛侠进行精神虐待的行为犯法吗?倘若曹瑛侠真的因为精神虐待导致精神失常杀人,那她可以减刑吗?
A:吴明对曹瑛侠进行精神虐待是否犯法存在争议。精神折磨会摧毁受害人的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给其造成很大的心理创伤,出现抑郁、绝望,甚至自杀的现象。如果达到这种程度的话,吴明对曹瑛侠进行精神折磨属于家庭暴力,涉嫌违反民法典的规定。曹瑛侠如果因为精神虐待导致精神失常杀人,若曹瑛侠杀人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则曹瑛侠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承担刑事责任;若曹瑛侠杀人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则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被害人存在过错,法院可以根据过错情节酌情从轻处罚。
【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6】
“海舟案”重启侦办后,冷小兵和夏木都怀疑“海舟案”的凶手是沈雨的父亲沈海洋。不过,沈雨在患者何伟光来医院接受心理治疗时,通过各种心理暗示和诱导,将何伟光设计成了“海舟案”的凶手。冷小兵和夏木已经推断出何伟光就是个替罪羊,是被沈雨故意安排的一个凶手,只是为了掩护自己的父亲沈海洋。而就在案件看似就要接近真相时,警方通过DNA比对才知道沈海洋早已经身亡。原来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其藏在暗处假装沈海洋的身份,来引诱沈雨帮助其脱罪,从而导致了沈雨一步步犯下大错。
Q:沈雨嫁祸何伟光的行为如何担责?凶手利用沈雨对父亲的感情,让她一直活在父亲是凶手的谎言中,从而替真正的凶手抹掉痕迹,这种情况沈雨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A:若沈雨嫁祸何伟光致使其被误认为是凶手而承担了刑事责任,则沈雨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另外,沈雨为了替父亲“脱罪”,清除父亲的生活痕迹及证据,并通过嫁祸他人的方式扰乱侦查,还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法条】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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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