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追剧普法】学法征途漫漫,星辰大海为伴
该剧讲述了90年代初父母双亡的简爱(刘涛饰)逃到广州打工,一路从苍蝇馆子的小服务员、外贸公司茶水妹打拼成出色的业务经理,最后成立属于自己的跨国集团的励志故事。
不知道大家在“沉浸式追剧”时,是否注意到有法律元素蕴藏其中呢?下面一起学习剧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点吧!
【1、姑姑可以担任简爱的监护人吗?】
剧中,父母突然身故,简爱一夜之间成了孤儿,文镇长通知了简爱在乡下的姑姑简艳萍(刘丹饰),她是能够照顾简爱的唯一合适人选。她的姑姑也决定抚养简爱。
那么,姑姑可以担任简爱的监护人吗?在剧中,简爱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从未出现过,如果他们已经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简爱又没有兄、姐。简爱的姑姑是她唯一的亲戚,并且愿意抚养简爱,且简爱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也同意此事,那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简爱姑姑可以成为简爱的法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把简爱卖到乡下,姑姑的行为违法吗?】
剧中,姑姑想用彩礼替儿子还债。她跟乡下的梁家人商定,以一万块的彩礼,将简爱卖给梁家二儿子当媳妇。
那么,姑姑和梁家人买卖简爱的行为违法吗?
简爱姑姑收到的钱名义是彩礼,实际上是买卖简爱的钱款,她还将简爱骗到乡下,其同时实施了贩卖、拐骗行为,构成了拐卖妇女罪。
梁家人收买简爱给其二儿子当媳妇行为,构成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个选择性罪名,拐卖妇女的,定为拐卖妇女罪,拐卖儿童的,定为拐卖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都有的,则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相关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相关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制造假学历和证书违法吗?】
剧中,只有高中学历的简爱在机缘巧合下,进入外贸公司工作,当起了茶水员,她为了当跟单员,做了假学历和假英语六级证书。
那么,制造假学历和证书,违法吗?一旦被公司发现,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简爱制造假学历和证书欺骗公司,很明显违法了民法典的诚信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其次,这一行为还违反了劳动者如实说明的义务。其行为是以欺骗手段影响用人单位录用决定,构成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辞退劳动者,且不需要任何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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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