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小舍得》中那些值得关注的法律知识点
最近电视剧《小舍得》大火,该剧聚焦小升初家庭,通过展现一个复杂大家庭内三代人的代际冲突对撞,因攀比在亲子教育上产生心态失衡的故事,再一次将中国家庭教育中父母的焦虑、升学的无奈、校外补习班、再婚家庭、亲子关系等矛盾淋漓尽致地展现在国人面前。
除了让人血压飙升的剧情外,关于剧中的一些法律知识点也同样值得我们关注!
1、“假离婚”真的不会有风险吗?
在电视剧情中,宋佳和佟大为饰演的夫妻俩为了让两个孩子能上市里最好的公立学校,想出了“假离婚”的对策。事后在南俪继母的再三一哭二闹下,“假离婚”的事情才被迫被夫妻俩放弃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为了规避住房限购政策,骗取国家优惠扶持,或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律义务等不法利益而商定“假离婚”,待目的实现后再行复婚。
律师提醒:出于任何目的的“假离婚”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风险行为,在此想要告诫大家不要为了一时利益而拿婚姻做赌注,那样在舍弃婚姻家庭的同时,也放弃了自身的权益保障。从法律角度说,没有所谓的假离婚。无论你离婚时的内心真实意思是什么,只要双方完成了离婚登记,那双方就是解除了婚姻关系。
为了规避政策限制选择“假离婚”这种方式,是很不可取。一是,随着政策规定的完善,这种政策的空子会越来越少。二是,这种“假离婚”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往往也并非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碰到了一方别有用心,利用这种方式恶意侵占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往往会因为举证的问题吃哑巴亏。现实生活中,假戏真做的也不乏其人,丢了夫人又折兵实在不划算。
2、小三的孩子享有继承权吗?
在剧中,蒋欣饰演的田雨岚角色争议颇大,一个是她“鸡娃”的方式,另外一个则是她与南建龙的关系。不少网友好奇她与南建龙并没有血缘关系,那么在南建龙去世后,她是否享有继承权呢?
先给大家上法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以上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从目前的剧情来看,南建龙与蔡菊英是重组家庭,田雨岚婚前与一直与双方生活在一起,南建龙支付了田雨岚的上学费用,田雨岚也在南建龙身患重病时给予了应有的照料,所以即使田雨岚的身份不属于子女规定中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但其与南建龙构成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女关系。
3、离婚多年,当初约定的房产能拿回来吗?
为了能让孩子去雅德中学读书,南俪和夏君山请求南建龙将房产的一小部分划给外孙,这一举动再度引发两个家庭的矛盾,南俪的母亲赵娜(南建龙前妻)更是直接给南建龙发了律师函,来争夺房子的所有权,赵娜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赵娜和南建龙在离婚时约定,这套房产一人一半,即使离婚后,这套房子一直由南建龙居住,该房产也属于赵娜和南建龙的按份共有财产。虽然他们已经离婚多年,但赵娜请求分割房产的权利,其实是基于物权,而不是适用《民法典》所规定的三年的诉讼时效。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没有约定的,赵娜作为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因此赵娜有权通过向南建龙支付相应份额的折价款,来获得房屋产权,然后要求其搬离房屋。
律师提醒:不是离婚后的所有起诉财产分割的案件都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的,还是需要依据情况而定。比如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编》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是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未分割的财产,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的。如果是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同上,也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的。
再婚夫妻是非多,重组家庭一般涉及家庭利益的重新分配,中途如若出了任何差错,影响的是几个家庭的变动。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防止婚姻破裂而产生纠纷,应当充分利用夫妻间财产协议、遗嘱继承、赠与协议等等法律手段,作为保护自己和稳定家庭关系的一种措施,而不至于最后落得同蔡菊英一样老无所依的地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湖北美宜家律师事务所 刘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