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50岁父亲和20岁闺蜜相恋,对于好友破坏自己家庭并要抢夺家产这件事,该如何维权?
小姐姐初次邀请闺蜜到家中做客,却发现闺蜜对自家房屋布局了如指掌,卫生间位置、水杯使用,甚至连纸巾放在哪个抽屉都一清二楚……
小姐姐这才反应过来,50岁父亲和20岁闺蜜勾搭在一起了……
“我的大学闺蜜勾搭上我爸爸!”广州某大学珠海校区的一名大三女生在网络上发帖,血泪控诉大学闺蜜和自己的父亲的“婚外恋”。
该女生在网帖中称:自己家境较好,父亲是在老家开厂的“土豪”。大一时父亲认识了她的闺蜜兼舍友,两人进而发生婚外情,而自己在不经意间发现了两人的秘密。目前,对于好友破坏自己家庭并要抢夺家产这件事,当事人很气愤,闺蜜就是看上自己“土豪老爸”的钱。而昔日闺蜜却坚持,爱的是他的人……
“闺蜜变后妈”的确是让人难以接受,小姐姐该如何合法继承爸爸的财产?
广州云普法李小非律师:如果闺蜜真的跟小姐姐的父亲结婚了的话,未来闺蜜都是小姐姐她爸爸财产的法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将来闺蜜的继承份额和她是一样多的。另外,如果在这个期间,小姐姐的爸爸生病了,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话,那么将来作为他的配偶,这个闺蜜也是可以对她爸爸的财产进行处理的。
不过,这种情况可以在法律上提前解决,这位小姐姐可以跟她爸爸先设定一份意定监护协议,将其设为她爸爸的意定监护人,将来她爸爸一旦身体出现什么问题,丧失意识能力的话,就由女儿来负责决定她爸爸的一切事务。
那么,什么是“意定监护”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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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