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李佳琦获赔16万元
发布时间:2020-09-11 21:19:14
杭州市萧山区法院9月8日宣判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两家公司因在未取得美妆博主李佳琦授权的情况下冒用其名义生产、宣传、销售“李佳琦严选”食品,并将李佳琦的肖像、姓名印制在产品包装上,被判处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6万元。
李佳琦是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签约主播,在抖音、微博、淘宝等平台拥有高曝光率和数千万粉丝,被称为“口红一哥”,“佳琦全球严选”淘宝店铺由李佳琦和其签约公司运营。
9月8日,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李佳琦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召回、撤换使用原告肖像、姓名的产品、宣传资料等;向李佳琦书面致歉;佳琦影视文化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佳琦”字样;赔偿经济损失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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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通讯员 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