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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谢丰凯律师接受《今日视线》节目的采访(7.18)

发布时间:2020-07-18 14:23:05

     汕头“创文强管”以来,全市人民齐心协力,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然而,大多数市民安居的家园——住宅小区,其物业管理法规落实仍不完善。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设立不完善的问题尤为突出。市政协委员谢丰凯、蔡德深、李广辉等在调研时发现,目前我市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据不完全统计,占汕头市全部小区比例不到百分之五。


     市政协委员、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丰凯指出,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民间组织;以业主大会为平台,市民们可掌握小区物业管理主动权。但是,住宅小区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中仍面临宣传不到位、告知不到位等问题,成立过程还是面临一些阻碍。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设立不完善,导致小区业主遭遇物业管理问题时缺乏解决渠道。由此,谢丰凯委员建议,我市需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对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希望业主能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提出、申请,相关职能部门或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司能够从整个城市文明发展的这个角度去考虑,能够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一些指引,如设立“业委会成立专门咨询委员会”进行指引、加强业委会成立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可着手进行《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通过专家、律师授课,培训广大物管协会会员企业、所有担负物业管理职责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对于已有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委员会,可通过“业主大会微信群”等线上即时信息沟通平台,促使业委会能真正运作;充分发挥媒体、微信群的作用,对业委会及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公司履职公正度、透明度进行有效监督;此外,需防范及阻止黑恶势力和暴力行为趁机介入物业管理行业和领域。 


     谢丰凯委员总结,通过落实“业委会”设立及建设,广大市民在物业管理的依法自治中可磨炼及培训“主人翁”意识和法律意识,并积极调动市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主动性、积极性及创造性,改善汕头营商环境及城市文明形象,助推汕头“创文”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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