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肖嘉凡律师接受《今日视线》节目的采访
发布时间:2020-05-27 11:40:57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就是小区住户的大“管家”,其服务水平直接关乎住户的生活质量。近日,市区乐业园B区的住户就因物业管理问题而闹心。
原来,乐业园B区建成至今已20多年,各项物业设施日渐破旧。2016年在热心人余汉藩的慷慨捐赠下,小区环境焕然一新。但小区的物业管理却一直没跟上。2018年4月,市创文办组织开展的第二届汕头市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中,乐业园B区还被评为最差小区,这让住户们非常不满。
在这个过程中,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们经过协商后,决定更换小区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但是现在的物业管理方却不乐意了,他们表示,乐业园B区自建成以来,一直由建设单位承办物业管理工作,公司投入了不少资金,如果要解聘他们,需要赔偿一笔费用。为此,双方僵持不下。
2020年5月20日上午,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肖嘉凡律师应邀接受《今日视线》节目的采访,就乐业园B区物业纠纷发表了专业的法律意见。肖嘉凡律师指出:“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以及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权聘请和辞退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物业在业主委员会聘用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之后,应当无条件退出物业管理,让新的物管公司进驻,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建议业主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近年来,物业服务中发生的纠纷、冲突频发,影响了社区的和谐与稳定,损害了小区环境的维护和建设。创造美好生活、建设美丽家园是人们共同的心愿和职责。物业公司与业主应当相向而行、共同努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携手建设更加宜居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