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丰粤律师所关于疫情期间有关工作特别通知(2020.2.7)
发布时间:2020-02-07 14:18:03
广东丰粤律师所关于疫情期间有关工作
特别通知
(2020)粤丰律特通第1号
根据目前疫情发展态势,结合汕头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关于防控疫情的相关通知,律师所决定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及管理。因此,经本所负责人同意,决定在疫情期间,暂时中止“行管会”的运作,由谢丰凯律师直接对律师所所有“人、财、物、业、章”进行直接、具体管理,现发布(2020)粤丰律特通第1号《特别通知》如下:
一、有关上班事项
原则上,律师所仍然按照休假规定,于2020年2月10日正常上班。但为保障人员健康、避免人员过于密集,决定在2020年2月份采取轮班制,具体值班安排如下:
周一:吴丹捷,陈玩纯;
周二:谢浩瀚,李 婷;
周三:林洪婷,柯鸿宜;
周四:吴丹捷,陈玩纯;
周五:谢浩瀚,李 婷。
二、有关授薪律师事项
值班律师在律师所假期期间,仍然坚持值班工作,为律师所的业务建设做出了一定奉献。因此,一周两天以上值班的授薪律师原则上不用到所上班。在律师所没有其他任务及指令安排情况下,可以在家休息;实际没有到所上班的授薪律师,根据律师所制度规定,将从2020年3月份起,停止其授薪律师资格及享受的一切授薪人员福利待遇。
三、有关授薪人员报酬问题
2020年2月份的工资及补贴、福利待遇正常发放,3月份的报酬根据届时上班情况再做具体调整。
四、上班场所及人员安全问题
1、办公室要购买体温计及酒精、消毒水、白醋、水果、方便面、牛奶、椰汁等物品,常态性进行消毒及人员点心备用;
2、上班人员进入办公场所时第一时间要相互间测试体温,一经发现体温不正常者应该马上报告本所负责人并立刻停止值班;
3、上班人员原则上不近距离常态性接触,每位上班人员分别在不同区间工作,午饭尽量自带,原则上不接待非本所人员;
4、上班人员上班时须正确带好口罩,注意勤洗手;每个房间、电话、电脑、门把确保每天用酒精、消毒水或者白醋进行有效消毒。
五、口罩等防疫物资供给问题
律师所将把有关防护物资优先保障值班律师及上班人员的工作安全,在此前提下,尽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律师所每位人员的工作安全、身体健康。本所负责人谢丰凯律师,将随时给与需要帮助的律师及行政人员以尽可能的协助。
六、有关立案及公章使用问题
1、律师所原则上不鼓励及主张全体律师在疫情期间从事诉讼业务,但确需立案的,一律采取网上平台立案;
2、盖章事务分别由陈玩纯、谢浩瀚、林洪婷在不同上班日总负责,每一个公章加盖都必须登记在册;
3、严禁无口罩交接盖章手续文件;严禁未经本所负责人允许擅自让委托人或其他非本所人员进入律师所办公及值班场所;严禁与邮递员直接接触办理邮寄手续,尽量改为无接触邮寄;严禁由值班人员代送盖章手续到律师住所;严禁未经允许的私自盖章或者多处盖章;严禁其他渎职失职行为。
违反以上禁令,将从重处罚直至开除;造成重大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非诉讼业务及国际业务
非诉讼业务及国际业务是”保所之本、固所之源”。疫情期间,所有律师包括顾问律师、项目律师、村居律师、涉外工作人员要更加投入、更加到位、更加细致、更有成效地做好信访值班律师工作、应急值班律师工作、政府项目法律服务工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房地产”一条龙”法律顾问工作、与澳洲合作所国际业务工作及其他政府单位、顾问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同时,要以更大的爱意、更广的胸怀、更高的眼界,在确保安全及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深入工作第一线,关心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
八、有关奉献爱心问题
国家危难时刻、人民受难之际,是考验每个人意志力及爱心、善意、人格的关键节点。律师所除了尽可能提供有利条件确保每位同事在疫情期间安然无恙之外,还将尽可能奉献爱心,帮助重灾区人民。目前,正千方百计联系国外朋友购置批量口罩进行捐赠。律师所也在此呼吁:此时此刻,正是让你的生命变得更加有价值、让你的执业生涯变得更加有意义、让你的人生变得更加饱满的时候,请贡献你的微薄之力,请献出你的爱心善意,请尽可能地帮助你遇到的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吧,你将福报永在!
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