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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开拓与服务提升讲座在汕头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18-06-26 16:12:57

       2018年6月23日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开拓与服务提升讲座在汕头市成功举办。讲座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和汕头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来自全省的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和汕头市律师约120人参加了讲座。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广东省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处处长曾伟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林俊盛、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舜川、汕头市司法局副巡视员曾清楷、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儒亮、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弢和汕头市律师协会谢丰凯监事长参加了讲座。讲座由宋儒亮主任主持。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在致辞中指出在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一个基本原则,我们律师行业应当要在这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潮流中有所作为。希望我们律师要认清形势,结合我们的优势,谋发展,我们律师行业要形成合力,不但行业内部形成合力,还要联合法院、政府等各个外部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广东。今次讲座很难得请来了省法院和省政府的专家,祝愿讲座成功召开。

       汕头市司法局曾清楷副巡视员在致辞中表示汕头市政府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方面积极走在全省前列,特别在村居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和经费保障方面较为突出,希望律师行业抓着这市场机遇,加强学习,提升汕头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的水平。

       汕头市律师协会谢丰凯监事长在致辞中表示在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大潮下,我国的法治环境正在面临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实实在在的,也带来法律市场的扩大。以汕头市来说,现在市政府、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甚至各个村镇社区都在聘请法律顾问。市场的扩大也对律师和律师所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律师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省律协在学习和培训方面给了汕头不少机会,请来了不少专家大咖,汕头律师会认真学习,切切实实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曾伟坚处长从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其有效运行的维度,分别从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及其在全省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对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期待,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途径、方式方法及绩效评价三个方面,向参会律师介绍了全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情况,充分肯定了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重点解读了旨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运行的"重大请示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制度"、"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权责一致制度“、"政府法律顾问意见记录和归档保存制度“等五项具体制度。曾伟坚处长期待更多的律师更广泛地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期待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

       在讲座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林俊盛、广东省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处处长曾伟坚、广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弢分别从法院、政府和律师行业的三个维度就如何促进政府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应诉问题,如何发挥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和如何开拓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等内容分别进行了主题报告。

       林俊盛副庭长从行政庭法官的角度提出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的必要性,他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对提升庭审效果和实际解决行政纠纷都有重要作用。林副庭长介绍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提醒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时要注意的问题,他呼吁要打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顾虑,与法官共同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现和谐社会。

       张弢主任从律师的角度,认为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市场近年不断扩大,律师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需要有明确的定位,夯实基础,拓宽广度,打开我们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思路,对政府的非诉业务如信访业务、法制建设规划、立法起草和立法后评估等业务要加强开发和拓展。

       最后,宋儒亮主任主持了参会人员和嘉宾的问答互动,并作会议总结。他认为三个嘉宾的报告非常精彩,各有侧重点,林俊盛副庭长提出政府法律顾问要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曾伟坚处长提出律师要积极发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张弢主任就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经验与大家分享,干货满满,构成一场思想盛宴。汕头律师很热爱学习,报名一下子就爆满,由于场地有限,部分律师站着听课,会场提问热烈,秩序良好。



转自:法治广东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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