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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部分中共党员参加“汕头市司法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

发布时间:2017-11-02 11:39:03
   10月31日,汕头市司法局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动引领汕头市司法行政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部分中共党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由林副局长主持,翁仲明局长发表讲话。翁局长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把握发展大势,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论断,为我国发展标定了新的历史方位;顺应党心民心,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发扬党内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了坚强领导;统揽发展全局,系统阐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部署,为未来一个时期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

   翁局长强调,汕头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汕头领导干部会议、党组会议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学习好、领会好、宣讲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汕头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落地得到落实。二要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热潮。要按照汕头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在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热潮,使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三要做到学用结合。要学思践悟十九大精神,推动法治汕头建设深入开展。要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作出积极贡献。四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谋划好明年司法行政工作。要认真梳理今年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明年的工作进行超前谋划、作出长远安排,理出新思路、拿出新举措,开创新局面。

   会上,司法局领导逐个作了十九大精神学习体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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