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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堂

谢丰凯律师参加“社区议事--创文在路上”活动

发布时间:2017-05-18 15:09:39


        2017年5月4日下午,由市政协办公室、潮阳区政协、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社区议事厅——创文在路上”活动在潮阳区海门镇东门社区举行。市政协副主席蔡佩侬参加本次活动。


市、区政协领导就座于台下


        活动中,潮阳区海门镇、东门社区等单位的代表介绍了创文经验做法。市政协委员和街道社区的居民群众一起,围绕构建创文强管工作长效机制,卫生保洁、市场环境、道路改造等方面进行互动交流。


 市、区政协委员和街道社区的干部群众进行互动和交流


        政协委员们认为,海门镇东门社区在创文强管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要巩固创文成果就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章立制,把乡规民约制度化,让村务在阳光下运作;运用新媒体组织展开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宣传,借鉴其他农村社区经验,在宣传教育等方面多下功夫。大家都认为,创文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关乎每位群众的切实利益。要坚持将创文工作当做民心工程来进行,让更多人在创文中得到实惠,提高生活质量。


主讲嘉宾发言场面


        谢丰凯委员在发言中说,农村在创文过程出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如果没有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来归纳、总结、规定、规范,并且严格执行的话,势必将成为一阵风,运动式的推行一段时间就又冷落下来。所以说,要巩固创文成果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长效机制就要坚持依法治村、民主治村,把乡规民约制度化。像垃圾处理问题、门前三包问题、市容环境问题等等,都可以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予以讨论、表决、通过、发布、实行等一系列流程进行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来解决。让实体内容可行、程序过程合法的制度得到大家共同认可、共同遵守、共同执行,而不是通过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管人,更不能靠长官意志来管事。制度不只是管村民,也管干部,干部更应该自觉遵守全体村民通过的规章制度。只有干部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村民才会予以仿效互动。这样的话,就可以通过“村务运作到哪、规章制度就配套到哪、全体村民包括干部就执行到哪”这种制度性安排来产生良性循环和上下互动作用。谢丰凯委员认为,只有坚持不懈运用法治思维、采用法治方式、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创文强管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建立,创文强管活动才能持续不断地引向深入,并且健康发展,才能得到老百姓的真诚响应和真心拥护。


谢丰凯委员积极发言


        在最后回答主持人关于如何建立创文强管长效机制的提问时,谢丰凯委员认为,创文是一种道德的引领,通过它,目的就是将人们心中的真善美和正能量弘扬出来,将假丑恶和消极的东西遏制下去。但道德是人心中的法律,只要不能自律,人心是没有办法控制的。因此,需要有强制性的东西来约束大家的行为。农村要建立创文强管长效机制,关键点还在于依法治村、民主治村,让村务在阳光下运作。例如,目前汕头正在广大农村地区推行三资平台(农村资产处置平台),以镇为单位,把村里的大小工程都通过平台来招投标,有的还让律师进行一条龙见证服务。通过这种公开的制度性的设计及方式发包工程,让村民感觉到公平公正、心服口服。海门镇和东门社区在这次创文过程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果,但如何将已取得的成果固化,成为长效机制,关键还是要补建章立制的短板。谢丰凯委员还在最后的发言中给镇村两级支招,建议镇、村两级政府,一是要通过法治程序不断地完善和制订规章制度,依法依规来治镇、治村;二是要始终维护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不能使之成为废纸一张;三是要严格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这是重中之重;四是要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在制定规章制度、进行法制宣传、举办法律讲座、化解矛盾纠纷和参与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参与活动的政协委员集体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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