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时间:2016-11-30 09:23:39
2016年粤丰律通字第65号
根据本所2016年10月11日发布的《2016年粤丰律文字第13号》文安排,本所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举办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人员(含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拟招聘8-10名律师和实习律师进所参加培训班,并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挑选优秀者进所担任律师和实习律师。
在此期间,本所已通过公开招聘形式,招聘到较为优秀的实习律师及涉外助理各一名,本所又有一名律师助理通过2016年度司法考试,本所还有一名尚在国外留学、即将实习期满的实习律师回所工作。
目前,本所青年律师人员已基本满足律所发展的需要,暂时不再对外招聘新的律师人员。故此,决定变更对外举办岗前培训班为举办内部青年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班。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