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粤所紫莲森林度假村度假系列报道之二——度假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发布时间:2016-05-25 09:19:43
经过办公室紧锣密鼓地安排,此次度假活动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活动时间定于2016年5月28-29日,共计两天一夜。活动地点位于潮州紫莲山森林度假村,该度假村坐落在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锡美村,内部设施齐全,拥有别墅、商务会馆、餐厅、礼佛圣地、健身步道及户外拓展基地。办公室人员考虑到此次度假活动参会人员数量和整体活动流程的安排,经过多次和度假村负责人协商,最终确定了别墅区和商务会馆区,届时确保活动人员入住方便。
此次活动的参加人员有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工作人员、实习人员及特邀嘉宾。
为了让度假人员能够在两天一夜度假活动中获得全身心的放松,办公室人员为度假人员安排了具体活动,活动议程如下所示:
(1)度假人员于5月28日上午9点准时在律师所楼下集中出发。全程约2小时,11点左右到达度假村。到达之后,办公室人员集中发放酒店房卡,并入住别墅及商务公馆;
(2)中午12:00,前往紫莲餐厅四楼“赏莲”包厢,品尝当地特色农家鲜宴。用餐结束,全体人员自由活动;
(3)晚上18:00,前往紫莲餐厅四楼“赏莲”包厢用餐,欢聚一堂;
(4)晚餐结束后,全体人员移步别墅“怡莲居”2105房KTV,一展歌喉,共庆未来;
(5)2016年5月29日上午7:30-9:30,全体人员前往餐厅一楼享用早餐。餐后各房间人员统一将住房卡交给办公室人员办理退房手续;
(6)全体人员于10点半在“紫莲餐厅”门口集中,合影留念并驱车回汕。
为确保活动人员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出行前请大家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于出发当日早上集中交予办公室庄晓珊,以备入住酒店时使用;旅行时,请大家特别要注意服装和鞋子,尽量要轻装出行,少带杂物 ,以减轻负荷,鞋子要选用运动鞋、旅游鞋,勿穿高跟鞋,以免造成行走登山不便和有碍安全;在旅游过程中,请大家务必遵守时间及随时注意自身安全;旅行中务必小心保管自己的行李、手机、钱包及其他贵重用品;度假过程中,如有问题需协助,可与此次出行办公室人员联系:
庄晓珊 15916670093
吴丹捷 13502761756
林洪婷 13556366498
本次度假活动的所有准备工作及细节安排均已接近就绪,本所办公室工作有条不紊,细节细腻周到,为本次度假顺利进行做了大量的工作,充分体现了步调一致的执行力、团结向上的团队活力。同时,也充分显示出在本所团队建设的氛围影响下,年轻人心系律所、不断学习、自我完善,综合素质持续提高的鲜明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