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召开《汕头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实施意见》指导小组组长会议
发布时间:2015-09-11 16:12:04
2015年9月9日上午十时,本所召开《汕头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实施意见》指导小组第一次组长会议。会议由谢丰凯律师主持,叶业翰、庄晓珊参加了本次会议,副组长欧绍贵、李广辉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汕头市和龙湖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示精神和任务布置,一致同意在全所律师(含实习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查自纠活动。会议并做出以下决定:
1、成立指导小组领导下的活动办公室,由本所党支部书记、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欧绍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余亿深、庄晓珊组成;
2、通过邮箱、微信群、QQ等形式将市局、区局文件和所的通知进行公示、传达至每个律师;
3、全体律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学活动并进行自查自纠;
4、十月上旬举行全所律师学习交流大会,由每位律师会上对为期一个月自查、自纠活动进行书面发言;
5、2015年10月底前全所举行总结大会,每位律师正式将学习体会心得上交律师所,以备市司法局检查。
本次会议举行期间,组长会议成员还就依法治国主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