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与金霞司法所签订“所所结对”协议
发布时间:2012-11-29 10:31:46
根据《汕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所所结对”活动的意见》和《汕头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实施方案》的要求,11月27日,本所谢丰凯主任、叶业翰律师、黄家真行政主管到龙湖区金霞街道司法所,双方就开展“所所结对”活动签订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