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司法局“律师进村居”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30 23:52:48
(2014)粤丰律通第21号
各位律师:
日前,汕头市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推进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居大型法律服务工程,该项工程以律所为单位,以现有执业律师人数为基数,每个执业律师负责不低于三个村居,具体由所与挂靠村居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定时或不定时为村居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该项工程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进行,承办律师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助。
根据司法局的部署,我所目前共负责潮阳区铜孟镇11个村居、潮南区的陇田镇(原沙陇镇)12个村居、峽山镇2个村居、龙湖区金霞街道1个村居,共26个村居,接下来还要安排南澳县14至16个村居。司法局要求至2014年10月8日,各律所要与以镇司法所为单位的各个联系村居签署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基于时间紧,任务重,本所决定先期成立“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律师进村居服务小组”,人员主要由潮阳籍、潮南籍律师和南澳房地产项目承办律师组成,另外采取自愿报名、所指定形式加盟其他律师。如有意加入的律师请在本月5日之前电告办公室主任余亿深。
本所暂定于2014年10月7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律师进村居服务小组”成立大会并布置相关工作,参加人员:全体实际管理人、实务管理人会议召集人、所指定及自愿报名律师、实习律师。
请各位律师踊跃报名参加。
广东丰粤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